冯举高 薛晓峰
一些地方和部门打农民的主意,硬性“摊卖”农民用不上、不想要的物品,加重了农民负担,也难住了村干部。 “文峰塔”香烟150条、“灭草王”2000包、杀虫脒600瓶、秧盘5400块……这些在湖北省钟祥市冷水镇李湾村农民的“农民负担监督卡”及“农经合同表”上根本无法找到的“摊卖”项目,竟然又被堂而皇之地列进了“李湾村1998年全年合同费算账表”,向农民逐一“摊卖”。何以冒出如此众多的“摊卖”物品?这种“摊卖”的源头在哪里? 据李湾村六组鲍组长介绍,农民要在接到通知之后及时前去领取“摊卖”的各种“物资”,如果在指定的时间内不去领取,则会有人上门“做工作”。 可以确定,向农民“摊卖”的各种物资来自“上面”。冷水镇鲁镇长告诉记者:“摊卖”给农民的“杀虫脒”和“灭草王”两种农药,均属冷水镇政府所为。原因是镇上在1995年上了一个化工厂,当时,由镇政府出面向农民统一集资,3年后要按高于银行的利率连本带息归还给农民,并由镇经管站担保。可是,3年期到了,化工厂却没钱还农民。如果不如数归还农民的集资款,农民就不会如数地上缴“三提五统”。而一旦收不到“三提五统”,镇里的各项开支就无法保证。为了解决这一“矛盾”,经镇政府同意,将化工厂生产的“杀虫脒”及省外一家企业抵债过来的“灭草王”一并“摊卖”给农民。 记者问,向农民摊卖的“文峰塔”香烟是不是也属冷水镇所为?鲁镇长否认,并透露出一条“线索”:1997年钟祥市财办曾让冷水镇等7个乡镇“帮助”钟祥市烟草专卖局统一销售“文峰塔”牌香烟。冷水镇从中分摊到7000条,并把香烟“摊卖”给农民,收到的钱全部上缴给了钟祥市烟草专卖局。那么,钟祥市财办是否出面销售“文峰塔”香烟?钟祥市常务副市长陈世忠这样告诉记者,向农民“摊卖”香烟一事以及冷水镇的其他“摊卖”活动,他都是第一次听说。